集團按照公開與及時披露有關資料予股東之政策。公司之股東週年大會讓各董事與股東會面和溝通。本公司亦會確保股東意見可傳送到董事局。主席就每項獨立的事宜個別提出決議案。各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亦會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以回答股東之提問。
股東週年大會之程序不時檢討,以確保公司遵從最佳之企業管治常規。股東週年大會之通函會於股東週年大會至少 21 天前派送予各股東;通函內列明每個決議案之詳情、投票表決之程序(包括要求及進行按持股量之投票表決方式)及其他有關之資料。在大會開始時,解釋要求及進行按持股量投票表決方式之程序,並且(除在按持股量投票之情況下)適當地表明每項決議案的委任代表投票比例,以及贊成和反對票數。投票表決之結果於同日在集團之網站上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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