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局有 18 名董事,包括 7 名執行董事、7 名非執行董事及 4 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每位董事均能付出足夠時間及精神以處理集團的事務。董事局認為執行董事及非執行董事之比例合理,並起足夠制衡作用,能為集團及其股東之利益提供充分保障。
非執行董事為集團帶來多元化的專業知識及豐富經驗。他們的意見及透過參與董事局及委員會會議,為集團在策略、表現、利益衝突及管理程序等事宜上,帶來獨立之判斷及意見,從而確保所有股東之利益均獲得考慮。
按照上市規則第 3.10 條規定,本公司委任 4 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中至少 1 名具備適當的專業資格或會計或相關的財務管理專長。本公司已從每位獨立非執行董事收到確認其每年獨立性之聲明,並認為每位獨立非執行董事均符合上市規則第3.13條所列出關於獨立性之指引。每位獨立非執行董事在任均不超過 9 年。
本公司在所有載有董事姓名的公司通訊中,已明確說明獨立非執行董事身份。
鄺肖卿女士為郭炳湘先生、郭炳江先生及郭炳聯先生之母親,而其三人乃兄弟。鄺女士並為鄺準先生之親姊。除上述披露外,董事局成員之間沒有親屬或其他重大關係。
董事局會議
董事局每年至少召開兩次全體會議。於董事局會議中,董事們商討並制定集團之整體策略,監察財政表現及商討全年及中期業績,以及其他重大之事項。管理集團日常運作之責任則交予管理層執行。
董事在召開董事局常規會議至少 14 天前接獲會議通知,全體董事皆有機會提出商討事項列入會議議程。會議議程及相關會議文件在不少於舉行該董事局常規會議或委員會會議日期的 3 天前將送交全體董事。
公司秘書協助主席為董事局會議準備議程,及確保有關會議程序的所有適用規則及規例均獲得遵守。公司秘書並備存每個會議的詳細記錄,以供所有董事查閱。
所有董事均掌握有關及適時的資料,並可根據既定之指引在需要之情況下索取進一步資料或尋求獨立專業意見。所有董事亦可根據既定之指引取得公司秘書的意見及服務,包括提供給予董事有關董事局的文件及資料,並確保董事局的運作符合程序。若有董事提出問題,必定採取步驟以盡快作出全面的回應。
若有主要股東或董事在事項上可能存有利益衝突,有關事項將不會以書面動議通過,相反董事局將會就該事項舉行董事局會議。在交易中沒有牽涉利益衝突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將會出席及處理有關事項。董事局轄下委員會,包括執行委員會、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其會議均採納董事局沿用之原則及程序。
集團主席
主席主要負責領導董事局,及確保董事局有效地順利運作,亦鼓勵董事全力參與所有董事局及其轄下委員會之會議。
董事培訓及支援
所有董事均須瞭解其集體職責。集團提供簡介會及有關訓練,以提高及重温董事之相關知識及技能。集團持續提供有關上市規則及其他適用監管規定之最新發展予董事,以確保董事遵守該等規則及留意良好之企業管治常規。為確保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對企業管治常規之警覺性,會議定期召開,並於合適之情況下向其發出通告及指引。
標準守則之遵守
公司跟隨上市規則附錄十上市公司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作為董事進行有關本公司之證券交易的行為準則。
內部監控
董事局有責任維持穩健及有效之內部監控系統,以保障集團財產及股東之利益,及檢討該等系統之效率。董事局不時檢討集團之內部監控系統。該等系統的設計是為集團提供適度而非絕對的運作保障,以減少誤差或損失,以及控制營運故障的風險。
監控系統包括一個成熟的組職架構,清楚說明各單位之權力及責任,用以保障資產不會被不當使用,維持妥善賬目及確保遵守各項規則。
本公司有不時聘請獨立顧問及核數師對公司進行檢討之慣例,從而維持高水平的企業管治。
內部稽核部奉行強調風險監控之方針。對不同的審核部份給予風險評級及制定權衡風險的審核方案,對較高風險的部份給予較優先及適時之審核。此部門對集團財務及日常運作進行定期之檢討。如有任何主要之查核結果及監控弱點之總結,審核委員會會對此作出檢討。內部稽核部將對審核委員會之建議是否落實執行作出監控。
董事局權力的轉授
董事局負責部署有關集團業務之策略。由於集團之業務繁多,日常運作及策略執行之責任則交予管理層。董事局對管理層的權力給予清晰指引,並定期檢討所有轉授予管理層之職能,以確保該等轉授符合本集團整體之利益。
所有委員會均有訂立特定職權範圍,清楚列明各委員會之權力及責任。各委員會均須按照其職權範圍規定向董事局匯報其決定、調查結果或建議,及在某些情況下,在作出行動前要求董事局之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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