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按照公开与及时披露有关资料予股东之政策。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让各董事与股东会面和沟通。本公司亦会确保股东意见可传送到董事局。主席就每项独立的事宜个别提出决议案。各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亦会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以回答股东之提问。
股东周年大会之程序不时检讨,以确保公司遵从最佳之企业管治常规。股东周年大会之通函会于股东周年大会至少 21 天前派送予各股东;通函内列明每个决议案之详情、投票表决之程序(包括要求及进行按持股量之投票表决方式)及其他有关之资料。在大会开始时,解释要求及进行按持股量投票表决方式之程序,并且(除在按持股量投票之情况下)适当地表明每项决议案的委任代表投票比例,以及赞成和反对票数。投票表决之结果于同日在集团之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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